捆扎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公布
2007-04-01 06:39:02阅读量:1017 我要评论
导读:
近,2006 年第三季度*对捆扎机产品监督抽查结果公布,本次抽查了该类包装机的主要生产地江苏、浙江省、市20 家企业的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0%。受检的企业有集体、私营、个体、股份制、合资、独资企业。新老企业兼顾,基本反映了捆扎机行业的总体质量水平。本次抽查结果表明,捆扎机产品总体质量水平较2002 年监督抽查相比略有上升,骨干企业的产品质量相对稳定。
捆扎机主要适用于纸箱、木箱、书刊、软硬包及方状、筒状、环状等各种物体的捆扎包装,是量大面广的通用机械产品,广泛应用于轻工、食品、外贸、百货、印刷、医药、化工、邮电、纺织等行业。
捆扎机生产使用量较大,目前全国约有六十多家生产企业。从用户反馈的情况来看,产品质量仍存在各种各样问题,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因捆扎机产品质量问题使包装不善造成商品散包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事例时有发生。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捆扎机行业的生产企业和产量也逐年增加,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捆扎机市场出现供大于求的局面,形成低价销售的恶性循环。一些小型企业生产条件简陋,片面追求利润,为降低成本偷工减料。同时,复杂的市场为质次价廉的产品提供了市场,有些用户选择产品时完全以价格为主导因素,不看产品的品质,以价格作为选择产品的依据,使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质次产品有了生存空间,造成行业低价竞争的恶性局面。
抽查中不合格项主要有:
一、捆紧力达不到标准要求
标准规定半自动捆扎机单道大捆紧力≥250N(打包带宽度≥13.5mm)、单道大捆紧力≥200N(宽度<13.5mm),自动捆扎机单道大捆紧力≥700N。本次抽查共有7 家企业的样机该项指标达不到标准要求,有的只达到142.1N。有些产品捆紧力上下波动大,无法稳定,这样的产品捆扎物品的力度无法保证。
二、电源电压波动时机器不能正常工作
标准规定电源电压与额定电压的偏差不超过-10%和 5%时,机器应工作正常。有四家企业的样机在电源电压波动时无法正常工作,尤其是在低电压波动时有停机现象。
三、装配质量不过关
有些产品装配质量不过关,运转过程中噪声大,并有异常声响,造成送退带长度不能准确控制甚至出现卡带现象。有的企业认为捆扎机生产非常简单,买来配件进行简单的组装即可,装配质量不过关造成这种现象的发生。
四、产品标牌标志及技术文件不符合标准要求
检查发现,不少样机的产品标牌没有按标准要求给出技术参数,有些企业甚至不知道什么是标牌,认为贴个商标就是有了标牌。说明书中没有技术参数,给用户带来不便,甚至会带来不安全隐患。
五、捆紧力调节装置存在安全隐患
标准中规定捆紧力可调,有的样机捆紧力调节装置在机箱内部,操作人员调节捆紧力时需打开机箱盖,此时机器并未断电停机,而是正常运转,对操作人员的安全造成隐患。
有的企业出口产品做成捆紧装置外调式或内调式,但有开箱断电功能,这是由于国外有这项安全要求。而国内虽然有《包装机械安全要求》强制标准,但并未针对捆扎机的这个项目有具体要求,因此对这个项目没有判定依据。
目前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机械分委会正在对《机械式半自动捆扎机》标准进行修订,修订过的标准将增加该项要求。
六、接地标志和安全标志不符合要求。
这个项目一再强调,但由于没有强制性手段,存在的问题依旧非常普遍。机械设备应该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并加以标识,但很多企业没有接地标志。
在加热部分附近应有防烫安全标识,国家标准早有这项规定,这更是化的一项安全要求。大多数企业做了标识但都使用英文“HOT”而不使用中文,对于在国内销售的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其实这项要求对保护生产企业自身也是非常重要的。
抽查中发现,企业对产品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容乐观,无标或不按标准生产情况严重。有些企业标准意识淡薄,生产了多年居然对国家标准的要求一无所知,盲目生产。有的企业生产量很大,负责人却不了解国家标准有哪些要求。
抽查结果反映出重视质量工作的企业产品合格率高,这些企业重视产品质量,有出厂检验制度,质量体系管理较为完善,重视国家标准要求。
七、几点建议:
加强行业工作,提高企业产品质量意识。对抽查不合格的企业,企业所在地的有关部门要监督整顿,提高质量意识。在全行业加强标准宣贯工作,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
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设备改造。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更新生产设备,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使不合格消灭在出厂之前。
加大监管力度。企业呼吁国家要加强监管,对生产劣质产品的企业严格打击甚至取缔,让劣质产品没有市场。中国包装机目前出口量越来越大,有些生产企业对国家标准尚不了解,对标准更是知之甚少,尤其对安全标准意识淡薄。这样盲目生产出来的机器一旦出了质量问题或是安全事故,再来重视就太晚了,不但给生产企业带来损失,更会影响到“中国制造”的声誉。
针对此次抽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将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此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予以公开批评:依法进行处罚,限期整改。同时,公布一批抽查中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大力宣传在技术、质量上达到高水平的企业,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
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该类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使包装机械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规范市场,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机械工业包装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陈润洁)
来源:中国食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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