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
2024-12-17 10:32:02工业和信息化部阅读量:5714 我要评论
导读:经企业自主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推荐、专家组评审及征求生态环境部意见、对外公示等程序,现将符合《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4年第41号
根据《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企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企业自主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推荐、专家组评审及征求生态环境部意见、对外公示等程序,现将符合《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告。
附件:符合《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wps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
符合《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
序号 企业名称 省市
1 河北金怡化纤有限公司 河北省
2 上海德福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
3 江苏芮邦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省
4 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
5 浙江天诚新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省
6 广东源辉环保纤维有限公司 广东省
7 宁波大发新材料有限公司 宁波市
8 余姚大发化纤有限公司 宁波市
9 宁波山圣纤维有限公司 宁波市
10 慈溪市亚太化纤线业有限公司 宁波市
版权与免责声明:1.凡本网注明“来源:包装印刷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包装印刷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包装印刷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相关新闻
昵称 验证码 请输入正确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