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废弃物该如何处理
2008-06-19 10:36:37阅读量:1568 我要评论
导读: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重新修订,印刷业7类10种名列其中
2008年6月17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第1号令),印刷行业的危险废物有7类10种被列入其中,这些印刷废物的危险特性主要为毒性和易燃性。
该名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1998年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同时废止。
*官方网站《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上可以看到,《名录》中列有几十个行业的49类危险废物。与1998年版的《名录》相比,2008年版《名录》对废物的行业来源的标注更为明晰。例如,1998年版《名录》中,只有感光材料废物一类中明确出现了“印刷”字样,“出版社、报社、印刷厂、电影厂在使用和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废显影液、胶片及废像纸”。而2008年版《名录》明确标注了产生每类废物的行业,多数类别的废物来源于若干个行业。印刷行业的代码为231,共有7类10种废物列入《名录》。2008年版《名录》还给每种废物一个的代码,并标注出每种废物的危险特性。其危险特性有:腐蚀性(Corrosivity, C)、毒性(Toxicity, T)、易燃性(Ignitability, I)、反应性(Reactivity, R)和感染性(Infectivity, In)。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在印刷行业,通常情况下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直接丢弃是不被允许的,废弃物处理费一般由印刷企业承担。
作为环保主管部门对企业进行环保监察的执法依据之一,2008年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出台无疑必须引起印刷行业的足够重视。但《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在采访中听到一些印刷企业反映,印刷废弃物的处理成本之高,让处于微利时代的印刷企业“心有余而力不足”。“一块钱买的东西要花五块钱做环保处理,印刷企业根本没能力支付这些废弃物处理费。”“一般溶剂容器处理费在1吨1000元以上,含有毒有机溶剂的则更高,有时污染处理费已远远超过溶剂自身的成本价。”问题如何解决?行业还在观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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